纽约规定经纪人费用由卖方负担
纽约规定,买卖经纪人费用皆由卖方支付,儘管买卖双方经纪人各自承担一方的信託责任。假如买家没有经纪人出面代为协调,而卖方经纪人又只维护卖方的权益,他也将获取事先敲定的全额佣金。因此,买家最好还是聘雇经纪人代表筛选房产和议价等事宜。
根据房地产交易协定,所有经纪人都有权检视资料库中任何待售屋。举例来说,假如曼哈顿有一万户待售房产,则每位经纪人都可以视察这一万笔资料。因此,买方经纪人更应发挥寻找合适房产的作用,并非只是带人看屋。基於这点,经纪业界强烈建议买家不要寻求多位经纪人协助,避免产生混淆。
我们建议潜在客户与多位经纪人面谈後再选择其一。我们会尽全力为客户找到合适的房产,也期待客户与我们保持长久的往来关係。这是优秀经纪人的一贯期望。
以下购买程序,我们会与客户一起完成 ──
NY1: Hiring a buyer's broker
(i) 美国境内银行*
(ii) 外国银行、海外分行*
*上列两选项均可融资予国际买家
若买家以融资置产,过户费用(包含银行、律师及会计师费用、房贷税及产权保险)约为借贷额度的5-6%。买家需出示足额的头期款,若房产是作投资用途,通常为投资项目的40% 。另外,银行也会要求流动资产的證明,如拥有与10至18个月的供款等值的流动资产。
如果买家以现金全额交易(无融资),过户费用约为资产价格的2%。
从锁定目标到过户,通常需要叁个月完成程序。过户时,所有相关人士(买家、卖家、银行、律师、经纪人)会共聚一堂签署大量的文件,同时资金转交予卖家、房产转移至买家名下。这项过户交易程序为一次性,通常无须跟进。
投资客户购置房产後,接下来就是要推销给潜在房客。房客拖欠租金是出租不动产的风险之一,因此需要多加留意潜在房客的信用品质。
以下是针对房产招租的几个步骤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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